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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佛的人不能吃黑鱼

创建时间 2023-03-20 13: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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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佛的人不能吃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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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要看何教派,受何戒。

佛教提倡不杀生,但一般允许食用三净肉。《四分律》第四十二卷中规定:

有如此三事因缘不净肉。我说不应食。若见为我故杀。若从可信人边闻为我故杀。若见家中有头有皮有毛。若见有脚血。又复此人能作十恶业常是杀者。

能为我故杀。如是三种因缘不清净肉不应食。有三种净肉应食。若不故见不故闻不故疑应食。若不见为我故杀。不闻为我故杀。

若不见家中有头脚皮毛血。又彼人非是杀者。

《五分律》第二十二卷中也记载了释迦牟尼如此定义三净肉,并亲自鼓励弟子食用的例子:

有一将军名曰师子。是尼犍弟子……将军知佛受已。还归其家敕市买人。此间所有死肉莫计贵贱尽皆买之。如教悉买。通夜办种种美食。

晨朝敷座自往白佛。食具已办唯圣知时。佛与比丘僧前后围绕往到其家就座而坐。将军手自下食欢喜不乱。时诸尼犍。闻师子将军请佛及僧极设肴膳。

生嫉妒心。即于街巷穷力唱言。师子将军叛师无义。今乃反事沙门瞿昙。手杀牛羊而以供养。诸比丘闻不敢食。师子将军胡跪白佛。

此诸尼犍长夜毁佛。我今乃至绝命终不故杀。愿敕比丘勿生嫌疑。自恣饱食。佛即告诸比丘。随意饱食。食毕行水。取小床于佛前坐。

佛为如前说随喜偈从坐起去。佛以是事集比丘僧。告诸比丘。有三种肉不得食。若见若闻若疑。见者。自见为己杀。闻者。从可信人闻为己杀。

疑者。疑为己杀。若不见不闻不疑。是为净肉。听随意食若为比丘杀。比丘及沙弥不应食。听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食。

若为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杀亦如之。

目前南传佛教仍然采取这个观点。

佛陀允许信众吃的肉,称作“三净肉”,其戒中,此为不禁比丘之食。然在楞伽、楞严、梵网、涅盘等诸北传诸经则禁之。

三净肉应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眼不见杀,即没有亲眼看见动物临死的凄惨景象;

第二、耳不闻杀,即没有亲耳听到动物被杀死的声音;

第三、不为己所杀,即不是为了自己想吃才杀的。

举例来说,如果到市场正好看到摊贩在杀鸡、杀鱼,或者贩卖的人告诉你这是现宰的鲜肉,这就不符合上述条件;又如,到亲戚朋友家里作客时,他们特地杀鸡宰鸭来款待,此即让众生为自己而被杀,这便不是三净肉。

不能完全吃素的人,可以暂时吃这种肉,或到街上买现成已被宰杀了牲畜禽类等的肉。

在《律藏》中,佛陀规定比库们不可以吃十种肉:人肉、象肉、马肉、狗肉、蛇肉、狮子肉、老虎肉、豹肉、熊肉和土狼肉 。

此外,比库除了得非人病(鬼神附身等)开缘允许吃生肉、喝生血外,无病比库是禁止食用生血、生肉的 。佛陀也禁止比库们食用明知是为了自己或同梵行者(五同法者;

出家五众)所杀的鱼肉;佛陀允许比库们食用三边清净的鱼肉:不看见、不听见、不怀疑为自己或同梵行者所杀的鱼肉 。在《律藏》世尊提到:「未观察不得食肉,假如食用者,犯恶作。

」注释书提到:「『观察』是指考察、询问而说。『未观察』即是未询问。因此,假如知道是哪一种肉,就不用询问;假如不知道,应当询问后才食用。

」此外,注释书再提到,由于熊肉和猪肉;豹肉和鹿肉很相像,所以比库在获得肉时应当问施主:这是不是允许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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