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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养犬变更登记怎么办理?

创建时间 2023-04-22 16: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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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养犬变更登记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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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养犬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章 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养犬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办理养犬变更登记:

(一)养犬地变更;

(二)养犬人变更,包括养犬登记证登记的个人因出国定居、死亡等其它原因需要变更为家庭其他成员个人饲养;养犬个人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将犬只变更为家庭成员以外的个人或者单位饲养;养犬人将犬只以转让、赠与等形式变更为个人或者单位饲养等。

养犬人变更的,变更后的养犬个人或者养犬单位还应当符合《条例》规定的养犬条件和其他相关规定。犬只还应当符合免疫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养犬地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申请时应当填写《养犬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原南宁市养犬登记证;

(二)个人或者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三)变更后的养犬地证明。

第十七条 原养犬人死亡,犬只需变更为家庭内其他成员个人饲养的,应当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时应当填写《养犬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原南宁市养犬登记证;

(二)原养犬人死亡证明;

(三)变更为其他家庭成员个人的身份证明;

(四)养犬地证明。

第十八条 养犬人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将犬只变更为家庭成员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单位饲养的,应当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时应当填写《养犬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原南宁市养犬登记证;

(二)原养犬人死亡证明;

(三)法定继承人、受让个人或者受让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四)双方签字同意的变更协议书或者在《养犬登记申请表》中双方签字同意的变更认可;

(五)受让个人或者受让单位的养犬地证明。

第十九条 养犬人将犬只以转让、赠与等形式变更为个人或者单位饲养的,应当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时应当填写《养犬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原南宁市养犬登记证;

(二)原养犬人和受让个人或者受让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三)双方签字同意的书面变更协议或者在《养犬登记申请表》中双方签字同意的变更认可;

(四)受让个人或者受让单位的养犬地证明。

南宁市公安局养犬登记“一站式”服务点信息

(一)南宁市派特宠物乐园

联系电话:0771-4917109

地址:市江南区亭洪路10+1商业大道A区10栋6-9号

(二)南宁市酷比宠物医院

联系电话:0771-5359815

地址:市青秀区双拥路7-3号

(三)南宁市皇家宠物诊所

联系电话:0771-5809120

地址:市青秀山片区越秀路2号鑫龙小区1-10、11号

(四)南宁市喆朋宠物店

联系电话:0771-2821606

地址:市兴宁区北宁路48-2号

(五)南宁市仁爱宠物诊所

联系电话:0771-3122306

地址:市西乡塘区衡阳东路22号正宁花园2栋1层1-2号

(六)南宁市盈信宠物服务店

联系电话:0771-3861300

地址:市西乡塘区鲁班路93号翰林华府侧门1-15-16-17号铺

(七)南宁市惠康宠物医院

联系电话:0771-4830189

地址:市江南区星光大道3-6号金秋大厦一楼商铺

(八)南宁市诺宠宠物医院

联系电话:0771-5823638

地址:市南湖片区佛子岭路6号向南居金溪园C座办公楼2层

(九)南宁市诺瑞宠物医院

联系电话:0771-5571146

地址:市青秀区双拥路32-3号万昌南湖景园102商铺

(十)南宁市梦想宠物诊所

联系电话:0771-4510008

地址:市良庆区德政路135、137号

(十一)南宁市爱宠发现美容店

联系电话:13877155706

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业街148号

全市养犬管理咨询电话:

0771-2891785(市养犬办)

各县办理养犬登记请咨询当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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