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养犬人士注意!养犬新规:大型犬禁止进入重点管理区

创建时间 2023-03-14 03:45:00

问题描述

养犬人士注意!养犬新规:大型犬禁止进入重点管理区
医生回答
宠问吧特约宠医
宠物猫、宠物狗、宠物问答、宠物百科、宠物周边等宠物知识

据相关新闻介绍,在5月1日,新修订的《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将正式开始在厦门市实施,这意味着厦门的养犬管理和执法工作,将会有了更规范的法律来规范。

修订后的《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对于厦门全市养犬会按照重点管理区与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域管理。其中重点管理区指的是思明区、湖里区全区与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城市建成区,以及其他由各区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

而一般管理区是指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

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并且禁止从事经营性犬类养殖、销售活动。若是违反了《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从事经营性犬类养殖、销售的,将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犬只予以没收,除了没收违法所得,还需要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其次,《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中还明确了重点管理区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可申请养犬,但是每户限养一只。

若是违反《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烈性犬的,将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面对逾期不改正的,会对犬只予以没收,并且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违反《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携带烈性犬、大型犬进入重点管理区的,将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

面对拒不改正的,将会对犬只予以没收,并且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问题

Top